中国气象报通讯员杨晓武报道 在5月17日召开的世界气象组织(WMO)执行理事会第69次届会上,中国气象局申报的呼和浩特、长春、营口等3个气象站被批准为世界气象组织百年气象站,本次入选的气象站共有60个。
百年气象站应满足运行时间百年以上、缺测不超过10%(不含战争和灾害等影响)、没有造成观测气候特征变化的迁站等9个条件。
今年初,依据世界气象组织百年气象站认证机制,中国气象局组织全国符合条件的气象站积极申报。经过国内初审遴选,最终从全国报送的6个气象站中确定了呼和浩特、长春、营口等3个气象站,向世界气象组织申报百年气象站。其中,呼和浩特气象站成立于1914年,长春气象站成立于1908年,营口气象站成立于1904年。
在世界气象组织百年气象站认证机制建立之前,为表彰徐家汇观象台连续140年收集长序列气候资料,对世界气象组织全球系统和计划以及天气、气候、水文、环境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徐家汇观象台(气象站)被世界气象组织认证为百年气象站。徐家汇观象台作为目前仍在业务运行的国家级气象站,推动了世界气象组织百年气象站认证机制的建立。
世界气象组织认为,保护包括百年气象站在内的长期观测站是政府责任,保护的是不可替代的气候遗产,是满足当代和子孙后代对长期高质量气候记录的需求。世界气象组织推动确认百年气象站活动,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履行其责任,提升该类站点国际性价值的必要行为。为突出长期历史序列气象站作用,肯定成员国在维持站点长期运行方面所做贡献,世界气象组织建立了百年气象站认证机制。
为加强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近年来,中国气象局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在此基础上,中国气象局发布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还推动地方政府立法,同时考虑将科学和人文相结合,把具有特殊地理位置和气象观测条件以及重要气象历史价值的气象站纳入不可迁移名录。目前,山东、江苏、云南等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规定具有特殊地理位置和特殊气象观测条件以及重要气象历史价值的气象台站不可迁移。
(来源:《中国气象报》2017年5月22日一版 责任编辑: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