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通知
[日期:2008-01-11] [新闻来源: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附件),200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2008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下午16时截止。请在总结2007年申请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申请准备工作,现就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认真阅读《通告》、《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电子版的《项目指南》请到国家基金委网站查阅或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管理规定及办法(以上文件电子版及历年资助项目检索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或下载),明确申请要求和资助范围,既根据《项目指南》,又结合研究工作基础及单位的工作条件,选好申请课题,认真填写《申请书》。 二、项目申请须使用2008年新版申请书, 请登陆基金委网站下载,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注: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和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使用专用申请书,采取网上在线填写。) 三、限项规定: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面上项目1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在研(含参加)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超过2项;当年申请及在研(含参加)的重点、重大项目不超过1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1项,但参加项目数不限。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亲笔签名。 四、申请者填报《申请书》后,于2月2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一份交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初审。 五、于2008年3月16日前将修改好的《申请书》一份和电子版申请书统一报送科技处。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基金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2、 2007年底应结题的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电子文件及一份纸质原件,于2月25日报送科技处。 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附件),200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2008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下午16时截止。请在总结2007年申请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申请准备工作,现就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认真阅读《通告》、《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电子版的《项目指南》请到国家基金委网站查阅或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管理规定及办法(以上文件电子版及历年资助项目检索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或下载),明确申请要求和资助范围,既根据《项目指南》,又结合研究工作基础及单位的工作条件,选好申请课题,认真填写《申请书》。 二、项目申请须使用2008年新版申请书, 请登陆基金委网站下载,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注: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和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使用专用申请书,采取网上在线填写。) 三、限项规定: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面上项目1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在研(含参加)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超过2项;当年申请及在研(含参加)的重点、重大项目不超过1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1项,但参加项目数不限。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亲笔签名。 四、申请者填报《申请书》后,于2月2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一份交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初审。 五、于2008年3月16日前将修改好的《申请书》一份和电子版申请书统一报送科技处。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基金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2、 2007年底应结题的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电子文件及一份纸质原件,于2月25日报送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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