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时报北京2月26日讯 (记者刘英楠)] 中国科学院今天正式向社会发布《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两个文件与以前制定发布的相关文件一起构成中科院进一步推进和谐学术生态建设的较为完整的制度规范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路甬祥,中国科学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李静海,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方新,中央纪委驻中国科学院纪检组长王庭大等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路甬祥指出,“中科院历来重视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树立正确的科学价值观,端正科学理念,恪守科学伦理和道德准则,注重营造和谐的学术生态环境。”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科院坚持正面引导教育与组织制度建设双管齐下,注重标本兼治,于1996年率先成立了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为全国科技界加强科学道德建设起到示范作用;1998年实施知识创新工程之初,提出要加强创新文化建设,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创新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改革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评价体系的决定》、《关于加强创新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科学院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中国科学院关于科技人员兼职的若干意见》、《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等规章和文件;并从促进我国科技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出发,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若干意见和建议,如2004年向国务院提交了《我国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基本分析和建议》的报告等。
路甬祥说:“当今时代,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核心,成为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主导力量,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知识基础;而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有正确的价值观作指导,需要先进文化和制度机制作支撑。当前,我国社会各界都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弘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科研国家队的中国科学院努力率先垂范,向社会发布《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和的意见》等,就是为了在科技界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和和科学思想,强调科学的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为了促进中国科学院自身的改革和发展。”
《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从科学的价值、科学的精神、科学的道德准则和科学的社会责任等方面,从理性层次宣示了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科学的理念。历时8个月研究制定的《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和的意见》,则从建立和维护科研行为规范、明确科研行为的基本准则、加强学术环境建设、防治科学不端行为、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等方面,提出了中国科学院加强科研行为规范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对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和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
“两个文件连同近年来已经制定实施大会有关规定,既有从更高和更深层次对科学价值、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准则以及社会责任等基本理念的阐述,又有分别针对各类科研活动及各类科技人员行为的制度规范,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 路甬祥说:“这是我院弘扬科学精神、端正科学理念、加强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措施。将对我国科技界促进国家科技事业的健康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