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讯 记者潘俊杰报道] 6月4日,中国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在当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组长马凯说“这一方案是中国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全面的政策性文件,也是发展中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所有缔约方制定、执行、公布并经常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根据这一规定,以及中国国情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17个部门,组织了数十位各个领域的专家,历时两年编制了《国家方案》。
《国家方案》回顾了我国气候变化的状况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不懈努力,分析了气候变化对我国的影响与挑战,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以及相关政策和措施,阐明了我国对气候变化若干问题的基本立场及国际合作需求。
“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实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前年的‘G8+5会议’上有一个著名的论断:气候变化问题是一个环境问题,也是一个发展问题。它是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也要通过发展来解决。因此,归根到底是一个发展问题。”马凯说,“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历史累积排放量少,人均排放量低,当前的首要任务依然是要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国际社会理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和发展空间。”
他说:“如果不顾历史事实、历史责任,不考虑不同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借气候变化问题不适当地,也就是说过早、过激、过高地要求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一样承担量化的减排义务,从而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限制其实现工业化、现代化,显然是不客观的,也是有失公允的。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国际社会应当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并为其发展留出一定的排放空间,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所带来的后果,远比气候变化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
《国家方案》指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从国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其中包括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实施计划生育,有效控制人口增长;高度重视气候变化研究及能力建设等政策措施。
马凯说:“资料显示,从工业革命开始到1950年,人类由于化石燃料燃烧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总量中发达国家占了95%;从1950年到2000年的50多年当中,发达国家的排放量仍占到总排放量的77%。因此,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也应当承担主要的义务。”
科学研究是编制《国家方案》的基本依据。中国气象局在《国家方案》的编制过程中负责气候变化的科学依据研究。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副组长、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说:“这是一个积极的国家方案,既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态度,又反映了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的国情。这更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决心和信心,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意愿。”
应对气候变化涉及经济社会、内政外交,中国政府决定成立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国家方案》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郑国光表示,中国气象局一定会按时胡锦涛总书记今年视察甘肃省气象局时的重要讲话要求,认真做好气候变化研究工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为人民群众的福祉安康服务。作为国家气候委员会和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国内牵头单位,一定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方案》中的要求和政策措施,努力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努力维护国家利益,努力保障《国家方案》的顺利实施。